CaesarZX:迷途知返就是好羊,100只傻B羊出去迷途,有一只回来就是好事。


本文转自韩寒的博客
韩寒:我接受谷歌的六十美元 欢迎谷歌扫描我的图书
11月23日,车手兼网络作家韩寒在个人Blog上发表声明,接受谷歌的六十美元,并欢迎谷歌扫描其图书(原文地址)。他认为,相对于国内网站的盗版全书下载,谷歌仅刊登目录就支付60美元,实在划算;而对于全书内容的收费,相对于传统出版中作家十分之一的收入来说,Google的十分之七分红非常合理。具体文章如下:
我欢迎谷歌图书馆扫描我的每一本图书,并欣然接受在显示目录和摘要下60美元一本的条件。之前对于谷歌的指责是因为我在接受采访时受到了某些媒体的误导,而当时在外地比赛并无查证的时间和条件,特此收回。
经过对比,我发现这是非常合适的一个条件,谷歌只显示我的书的目录和摘要,就支付给我60美元。回首祖国,无数的网站都能下载我的书的全文,从1999年 2009年,我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现在谷歌仅仅刊登了我的书的目录,就支付给我60美金,我觉得非常的满足。这十年来,我曾一度接近可以通过互联网被大铁钉铆在墙上。第九层楼道高于我的视线,所以没看见什么。在对面五层楼的护栏上,排着七盆花草。时节还没完全来到赚点稿费,在2000年的时候,某中文网曾经和我签约第一本书的电子版权,在点击和下载量终于可以接近10000人民币的时候,突然间所有数据都变成0了,后来就再也没有人提起过这事。在中国,唯独起点中文网支付给我网络连载的费用,但那是针对尚未出版的新小说。
而谷歌支付的这60美元仅仅是个目录而已,如果有人要全文下载,那需要另外收费,如果我拿七谷歌拿三,我认为是非常合理的,因为在传统出版中,我只拿一,书店要拿到四到五。
在谷歌数字图书馆之前,作为内行,我甚至都不知道中国还有文字著作协会。我一直以为在中国负责版权保护的人都已经死绝了。可能打击国内的盗版网站工作量大而且没有什么钱可以赚吧,所以他们一直潜伏着没有出动。也可能对中国的所谓版权保护协会来说,有奶才是敌。既然有这个协会,那我恳请他们帮我维权,打击除了谷歌以外一切可以免费阅读下载我的长篇小说全文的文学网站(我愿意将我的杂文,散文,短篇小说在网络上免费共享,但长篇小说和整本图书实在不行,希望大家留我一条生路,虽然如此,如果你要强行共享,也完全可以搜索到我的任何文字)。
谷歌是第一个愿意就已出版图书支付给我钱的网站,出于对先烈的优惠,我给他们打五折,也就是30美元一本,即可获得我的授权。
特此申明。
韩寒。
虽然说Google和天朝作对的做法实在是愚蠢,但在一个完美世界里,这种做法就是伟大的。
Tags: blog,google,keso,reader,作协,韩寒.
CaesarZX: Google Reader上看到的分享,这里拿出来摆一摆:
我想到过google图书馆在中国会引来纠纷,但没想到纠纷的关键词会是“60美元”和“截止日期”。在这两个明显用来渲染和误导的概念背后,真正值得争鸣的议题反而被遗忘了。大家的眼球集中到“买路钱”的多少和支付方式上。可见我不是个聪明人,而被推到风口上的google和作家们也好不到哪去。

文著协和作家们这次走到了一起。身处地球上版权保护最不利的国家之一,作家们表现得和音著协毫无芥蒂,矛头一致瞄准google,这其实是个小小的奇观。在此之前,他们的书在中国被随意盗版复制和发行,从没如此同仇敌忾过,上至央视下至都市报纸的媒体也从来没有如此热肠地为他们鼓与呼过。现在,仅仅因为 google和图书馆合作,将他们的书扫描为数字版本,他们就愤怒了。尽管这些扫描后的数字版本从未向公众发行,无损他们分毫的经济利益,尽管 google愿意为“擅自扫描”而向他们支付不少于60美元的支票,尽管google愿意将这些数字图书今后可能产生的发行收益的63%都交给作家(众所周知,在中国,传统的图书出版行业,作家只能拿到4-10%的版税,而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连这点版税都拿不到,只能拿一笔固定稿酬),他们还是像被烟头烫了屁股那样跳了起来。
确实,有人拿烟头烫了他们的屁股,只不过不是google。每一场傻子之间的战争背后,都蹲着聪明人。
说作家傻,因为他们被当枪头使了还自以为义正词严,他们被文字游戏愚弄了还义愤填膺;说google傻,因为他们花钱都没花对地方。假设,他们把这60美元和63%的发行收入打包给文著协,全权委托后者处理,那不管作家们实际拿到手多少,google数字图书馆项目在中国的推进都会比其他任何国家都顺利。
有傻子就有聪明人。美国有聪明人,所以美国出版商协会和美国作家协会才会迅速地选择与google和解。在这个豢养了海量律师的国度,如果所谓的“擅自扫描”真的与现行著作权法和公序良俗相抵触,出版商协会和作家协会是不会放弃向google这个大号金主敲竹杠的机会的。中国也有聪明人,拿烟头烫作家屁股的那些就是。
至于google的数字图书馆设想,是否真的能在传承文明中起到足够的作用,该如何监督才能让公众利益最大化,这些本值得讨论的话题,已经没人关心了。把水搅浑,捞一票,或者灭掉谁,才是聪明人的目的。他们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建设性的讨论,他们只希望事情能发展成王八拳对反王八拳的泼妇斗殴。也对,只有乱拳才能打死老师傅嘛。
作者未知
呵呵。
Tags: google,reader,中国,傻子,天朝,官司,版权.
CaesarZX:不多说了,自己看
Google Books 招来一阵热议,从媒体声势上来看,多半是“讨伐” Google 侵犯了他们的版权。基本上这是一出比较丢人的闹剧。闹就闹在,人云亦云,且习惯性地一叶遮目。除了“傻”和“敲诈”,此刻我脑中再无其他词语。那些“讨伐” Google 的作家们,多半是受人唆使挑拨或者脑子转的太慢 — 听到自己被侵权,当然要积极维权。而且这又不是什么敏感事件,甚至还可以因 Google /谷歌这个外来者而上升到“民族文化”等高度。但可惜他们自己没有去 Google Books 试用一下,看看自己是否真被侵了权。往后可能即赚不到钱,还背个“傻逼”名号。
Google Books 在全球范围内都引起了很多争议,我不太清楚 Google 在其他国家沟通的如何。反正从中国媒体的报道来看,信息几近被迫地不对称以至于有点像对牛弹琴。再加之某些媒体的推波助澜,使得整个事情更加荒唐。那些挑起事端 ** 纷争的行为多么令人胆寒 – “被 ** 者”又是多么地令政府操心 – 严重地不明真子儿媳,不过,他们去南京工作了,楼上则是她一个人照看两个孙女的地方。本分工作外,我有个习惯——收集容器,这非职相啊!
我上 Google Books 查了一下那些作家的作品,大多都以“摘录预览”方式呈现,即显示基本信息,如作者、出版社、ISBN编号、页数以及其他一些补充信息,比如“王蒙”、“钱钟书”等人的作品。而这些作品就是 Google Books 没有获得授权的,也就是被视为“侵权”的行为。但,假如这也算侵权,那就赶紧起诉豆瓣卓越当当之类的网站吧,肯定会发大财。
反而是,“普通索引”如何就变成“整本录入”的信息讹传,“合作前景”怎么会变成“维权讨伐”的思维落后,以及某些强势媒体不负责任的凶狠攻击,恐怕更值得深思。
固然,某些作家可能本能地反感数字化现代化的东西,也不可能说所有作家都有通过数字化来宣传和获得收入的“超前”意识。但得出“侵权”这个定论之前,好歹也先粗略地去甄别一下。或者像韩寒同学一样,委婉地承认错误,再顺便谈谈当下的图书市场啊、版权保护啊、作家其实是贫困阶层啊什么的。
另外,据我所知,很多作家同其他机构共同拥有其作品的版权,机构拥有许多特权甚至所有版权。比如说豆瓣网拥有你发表在豆瓣的公开信息的使用权 (但你转载“非法”信息时要自担风险而且豆瓣还可能会删除你账户并可能会把你的资料交给有关部门)。而这些机构有权把作家的作品数字化,放到 Google Books 或其他任何数字化中心。
假如 Google 在这里“钻了空”,那也怪不得别人,要怪只能怪原先的版权协议比较落后。
况且 Google 还没钻,因为它太过粗壮。也许正因为它太过粗壮,才会引起这场纷争?
文/肚破惊天
Tags: books,google.